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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MP3音樂播放器(或正式名稱為數位音訊播放器Digital Audio Player;DAP)問世後,很快在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以Apple iPod為例,自2001年推出以來,至今累計銷售量已超過2億台,在大陸市場,MP3音樂播放器的銷售亦蓬勃發展,但2005年後,由於市場飽和及產品品質良莠不齊,造成小廠紛紛倒閉,為產生市場區隔,市場喊出「MP4」口號,其實就是指具有影像播放功能的可攜式多媒體播放器(Portable Media Player;PMP)。
 
相較之下,MP3音樂播放器仍搶下絕大多數市佔率,而「MP4」在大陸市場銷售量直到2008年才勉強站上百萬台大關。不過,先前大量倒閉的MP3音樂播放器廠商捲土重來進入「MP4」市場後,使得「MP4」又陷入價格戰的廝殺。在此狀況下,大陸業者近期喊出「MP5」,企圖擺脫「MP4」市場亂象,再次殺出一片天。
 
「MP5」和MP3、MP4一樣,是一種可攜式多媒體播放器,只是特別強調相容於美國RealNetworks公司的.rm及.rmvb(realmedia variable bitrate)檔案,但「MP5」對市場來說尚屬新名詞,且製作技術門檻與現有「MP4」並未有太大差別,是否能普及化,還需待市場檢驗才能知曉。
 
大陸廠商這幾年雖然積極高舉「MP4」口號,但卻尚未出現積極定義「MP4」的領導廠商,自2004年起發展至今,「MP4」標準從未被制定過,更別說統一了。每家廠商的「MP4」播放器不僅功能及特性有所不同,連播放的影像格式也是家家不同,雖相關廠商組成「MP4行業標準委員會」,但參與廠商眾多,各家支持的「MP4」格式都不同,制定標準時當然希望傾向自己的產品,以致於「MP4」公認標準難以順利產生。話雖如此,MP5畢竟還是修正MP3、MP4還是具有一些的特點:


【音樂格式】

語音壓縮技術在目前的消費性產品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舉凡由網路電話到玩具等都可實現其應用,而且能根據不同的應用範圍發展出不同的技術。

【視訊方面】

MP5
是隨身數位娛樂領域一個全新的概念,它能夠支援更多的視訊格式,特別是網路視訊資源。在DRM數位版權保護方面,能夠進行同步傳輸,對於正版版權保護是很大的福音。
 
目前網路視訊資源十分豐富,其中以Real公司推出的RM和RMVB佔據了80%以上的視訊資源,RMVB格式採用可變碼率編碼,根據畫面動態情況調整碼率。畫面動態越大,編碼的碼率越高。與其他格式相比,在同等檔案大小的情況下,能更加清晰流暢地表現動態畫面,因此在網路視訊下載中是最常被採用的一種視訊壓縮格式,因此,對RMVB格式的良好支援,是可?式多媒體播放器解決片源問題最直接有效的一種方式。
註:可變碼率variable bit rate,縮寫VBR,這是一個用來形容通信服務質量QoS for Quality of Service)的術語,和該詞相對應的用詞是固定碼率或固定比特率,英文constant bit rate,縮寫CBR。
例如,使用MP3格式的音頻編解碼器,音頻文件可以以8~320kbps的可變碼率進行壓縮,得到相對小的文件來節約存儲空間。MP3格式的文件格式是*.mp3


【音頻方面】

MP5
音樂是一種音效檔格式,可以將一首完整的wav、mp3或是cda的聲音檔,經由MP5的壓縮技術,產生壓縮的比例大約1:10的音樂聲音檔。

人類的聽覺有其先天的限制,一般的聲音、歌曲所包含的頻率除了人類聽得見的,其實還有人類聽不見的。一般而言,人耳無法察覺的聲音訊號有兩種,一是較高或過低的頻率,二是加強訊號過的弱音樂,若把聲音中這些人耳聽不見或無法感知的訊號濾除,可大幅減少聲音數位化後所需的儲存空間。而MP5壓縮演算法就是預先過濾掉這些無法感知的聲音,以減少不必要的儲存空間。用MP5壓縮演算法來處理音樂,是屬於一種特殊的壓縮方式,也因為如此,才能達到高壓縮比的目的。而使用這種特殊的壓縮結果是,還原音效時難免會造成少許失真,但這些失真是在人耳可以接受的範圍內,不過壓縮比過於提高時,產生的失真將會較多,而MP5壓縮技術就是將人類耳朵聽不見的聲音頻率給消滅掉以達到壓縮的目的。當原始聲音的某些部分被丟掉了,聲音檔案大小也因此被縮減,這就是MP5壓縮技術的原理。MP5使用了特殊的壓縮技術,讓我們還是不容易察覺出來的,因為它的壓縮之後讓人聽起來像是沒有經過壓縮一樣。

MP5
將wav、mp3或是cda的歌曲壓縮成短小而易於管理的音樂檔,在不損壞聲音品質的前提下,一張只能存儲十幾首歌曲的CD光碟,能存放一百多首MP5數位音樂,而音質幾乎與MP3音樂沒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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